记者31日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获悉,200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 六级考试定于2005年6月18日举行。本次考试一改以往迟到时间在30分钟内仍可进入考场的“宽容”,规定只要迟到就没有资格参加本次考试,且在整个考试时间段都不得中途退场。 据悉, 英语四级考试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20分; 英语六级考试时间为下午3时至5时20分。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:凡参加 英语四级考试的考生在上午 9时后到达的,不得入场参加考试;凡参加 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在下午3时后到达的,不得入场参加考试;无论是 四级考试还是 六级考试,在整个考试过程中,考生都不得中途退场。而此前的规定为,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参加考试、开考15分钟后至考试结束期间考生不能退场。 本次考试上海市共有考生29.7万余人,比2004年下半年考试约增加1.2万人,共设63个考点,近万个考场。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:本次考试上海地区首次实行网上阅卷,所有主、客观试题都必须做在答题纸上,并务必用2B铅笔答多项选择题、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主观题和作文题。考生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)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(如mp3等)进入考场,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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